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
对2022年度工作内容,形成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写指南》(GRIStandards)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企业行动指南》(SDGs)等相关指引,为了加强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和联系,回应关切与期望,公司针对公司及控股投资企业于 2022 年在环境、
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9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唐娅、NAM DAVID INGYUN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本议案的利益相关人,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供担保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或等
额 8 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额 6 亿元人民币的美元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