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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73:希荻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688173:希荻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2-022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希荻微”)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9 人,
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或公司内
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 2021 年度工作内容,形成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4,829,688.0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1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需要聘请会计审计机构进行本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等工作。经对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作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零)《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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