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575 号)。
经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7,986.5617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T 日)分别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和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 网
下询价申购)(以下简称“互联网交易平台”)实施。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https://iitp.uap.sse.com.cn/otc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3、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28.46 元/股(不含 28.46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8.46 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 5,0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28.46 元/股,申购数量等于 5,000 万股,
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 14:32:40.425 的配售对象,按照上交所业务管
理系统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22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90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230,38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 22,786,560 万股的 1.01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发行人合理投资价值、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1.9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2 月 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5、本次发行价格 21.9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58.1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0.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68.3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7.8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21.98 元/股,敬请投资者关注以下情况,并据此判断本
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
理计划(以下简称“公募产品”)、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
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剩余报价的中
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数”)的孰低值 21.9800 元/股。
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燕东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
(2)本次发行价格 21.9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8.39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
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7.18 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1 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41.58 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
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
为制造业(C)中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7.18 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扣非前 2021 年扣非后 T-3 日股票收盘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EPS(元/股,人 EPS(元/股,人民 价(元/股,人民 率(扣非前) 率(扣非后)
民币) 币) 币)
688396.SH 华润微 1.7180 1.5897 53.12 30.92 33.41
600460.SH 士兰微 1.0718 0.6322 35.97 33.56 56.89
600360.SH 华微电子 0.1205 0.1171 6.94 57.60 59.26
300373.SZ 扬杰科技 1.4990 1.3825 56.72 37.84 41.03
1347.HK 华虹半导体 1.4117 1.3718 23.71 16.80 17.29
均值 35.34 41.5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T-3 日)。
注 1:以上 EPS 计算口径为:2021 年扣非前 EPS=2021 年扣非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
总股本,2021 年扣非后 EPS=2021 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注 2:以上数字计算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造成;
注 3:华虹半导体人民币收盘价为港元收盘价*汇率计算,2022 年 12 月 2 日人民币汇率中
间价为 1 港元兑人民币 0.90687 元,该公司 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也采用前述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单位。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234 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 5,053 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11,886,170 万
股,为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 1,180.06 倍。
(4)《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400,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21.98 元/股对应融资规模为 395,344.63 万元,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跌破发行价的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股价不会跌破发行价。
7、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 400,000.00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按本次发行价格 21.98 元/股和 17,986.5617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395,344.63 万元,扣除约 19,693.29 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375,651.34 万元。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
战略配售方面,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中信建投基金-共赢7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