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3-010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赵裕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
务。辞职后,赵裕洪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德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赵裕洪先生辞任公司董事的报告书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裕洪先生辞任公司董事后仍担任公司其他岗位职务,将继续为公司服务,其辞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裕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赵裕洪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赵裕洪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共由 9 名董事组成,现空缺 1 名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审核,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ZHAO DANLIAN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ZHAO DANLIAN 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ZHAODANLIAN 女士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ZHAO DANLIAN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附件:
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ZHAODANLIAN 女士,澳大利亚国籍,1999 年 4 月出生,本科在读,悉尼
大学机电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专业。2018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先后于苹果公
司任运营专员,德勤有限公司任手机软件实习开发者,麦格理集团任软件实习工程师,麦肯锡咨询公司数据科学部门任软件实习工程师。
截至目前,ZHAODANLIAN 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裕兴先生系父女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