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2-005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713,713.34 元(合并报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173,502,023.32 元。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 司 总 股 本 103,360,00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51,68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8.9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自身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