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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7 月 8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3968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3,157.9270 万
      股的 0.0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头科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7 月 8 日为授予日,以 208.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9 名激
励对象授予 5.3968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益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 年 6 月 2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 年 7 月 9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和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8 日,并同意以
208.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9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石头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确定为 2024 年 7 月 8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
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8 日,并同意以 208.15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5.39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7 月 8 日


  2、授予数量:5.3968 万股

  3、授予人数:29 人

  4、授予价格:208.1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减持之日起推迟 6 个月归属其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四个归属期    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5%

                  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数量占本次激励计  票数量占授予时
                                (万股)  划拟授出限制性股  公司股本总额比
                                              票总量的比例          例

 管理骨干人员、技术骨干和业务    5.3968        100.00%          0.04%

      骨干人员(29 人)

            合计                5.3968        100.00%          0.04%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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