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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1

石头科技: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69        证券简称:石头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35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34.08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20 日(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 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117.78万元(含)至10,235.55万元(含)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5元/股(含),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2元(含税),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120,773,833.5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9月 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
 增股份的登记手续,新增股份 1,029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31,275,906 股增加至
 131,276,935 股。

    2023 年 9 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司于 2023 年9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
 手续,新增股份 200,535 股,公司的总股本由 131,276,935 股增加至 131,477,470
 股。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 131,477,47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3,050 股后,实际参与分
 配的股数为 131,404,420 股。

    基于上述已发行股份总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9191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3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434.08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1,404,420×0.91910)÷131,477,470 ≈ 0.9185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35-0.91859)÷(1+0)≈434.08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117.78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235.55 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235.55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434.08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35,798 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79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117.78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434.08 元/股测算,回
购数量约为 117,900 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897%。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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