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69 公司简称:石头科技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
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石头科技 688169 不适用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姓名 孙佳 张雨
电话 010-50972025 010-50972025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康健宝盛 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康健宝盛
广场C座6层 广场C座6层
电子信箱 ir@roborock.com ir@roborock.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088,969,174 7,847,934,431 1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683,514,898 7,114,081,770 8.00
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348,168,827 1,776,296,990 3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51,738,180 460,374,893 41.5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74,284,917 434,406,606 32.20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884,461,717 859,615,361 2.89
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8.75 9.95 减少1.20个百分点
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9.78 7.53 29.88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9.76 7.53 29.61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8.47 5.90 增加2.57个百分点
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973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止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冻
比例 数量 售条件的 通借出股 结的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
昌敬 境内自然 23.24 15,495,785 15,495,785 15,495,785 无 0
人
Shunwei VenturesIII 境外法人 8.89 5,925,500 5,925,500 5,925,500 无 0
(HongKong)Limited
天津金米投资合伙企 境内非国 6.89 4,592,167 0 0 无 0
业(有限合伙) 有法人
丁迪 境内自然 5.63 3,751,585 0 0 无 0
人
天津石头时代企业管 境内非国 5.27 3,511,880 0 0 无 0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有法人
合伙)
BANYAN 境外法人 4.05 2,701,884 0 0 无 0
CONSULTING
LIMITED
QM27 LIMITED 境外法人 3.39 2,258,358 0 0 无 0
毛国华 境内自然 3.09 2,061,939 0 0 无 0
人
吴震 境内自然 1.79 1,192,189 0 0 无 0
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其他 1.17 781,460 0 0 无 0
限公司-银华富裕主
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无
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