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40.5216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5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7,629.2708 万股的 1.99%。其中首次授予14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8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2.11%;预留 12.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89%。
3、授予价格:30.00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96 人。
5、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40%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30%
第三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第一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 50%
第二个归属期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绝对值(A)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 5.50 亿元 4.95 亿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6.50 亿元 5.85 亿元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8.00 亿元 7.20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绝对值(A) An≦A
A
注:1、上述“年度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绝对值(A)
归属安排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6.50 亿元 5.85 亿元
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8.00 亿元 7.20 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年度营业收入绝对值(A) An≦A
A
注:1、上述“年度营业收入”指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5)。
4、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5、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第一批次 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 授予后限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