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10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45)。
4、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 10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5、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0),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6,513,90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25,695.40 元。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95元/股(30.00-0.05=29.9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的方法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0.00 元/股调整为 29.95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