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首次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时股本总
(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李远 中国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7.00 4.61% 0.09%
2 薛洪亮 中国 董事、高级副总裁 7.00 4.61% 0.09%
3 但晨 中国 董事会秘书 7.00 4.61% 0.09%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93 人) 118.96 78.28% 1.56%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96 人) 139.96 92.10% 1.83%
三、预留部分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12.00 7.90% 0.16%
合计 151.96 100.00% 1.99%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其中激励对象李远、薛洪亮被推举
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上述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后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