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49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吴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选举吴笛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吴笛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39)。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00 人调整为 96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152 万股调整为 151.96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0 万股调整为
139.96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 万股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3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9.96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052)。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