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4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钟竹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公司继续围绕总体发展战略目标,面对复杂的环境和多变的市场形势,按照全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司上下团结一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公司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公司董事会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规范化建设,推动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2019 年,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4,873.18 万元、利润总额 8,236.34
万元、净利润 7,306.87 万元,较 2018 年度分别增长 27.33%、16.69%、22.51%,
2019 年度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照规定出席并表决会议。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带领全体经营团队深耕市场,潜心研发,夯实管理,勤勉、忠实地履行自身职责,实现了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利用各自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关注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0-00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以 2019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2303.1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1.2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 5,118
万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2019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0-006)。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钟竹、苏长君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并通过《关于 2020 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另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提供的担保总额(如需)不超过授信总额。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2019 年修订)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信息披露以及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
(2019 年修订)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2019 年修订)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