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0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简称“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发布《关于同意西安炬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0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0,000 股,发行价格为 78.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6,973.81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0,852.17 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66,121.64 万元。另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856.89 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3,264.7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124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12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炬光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拟投 已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投入额 入金额
1 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 24,353.74 24,353.74 13,583.05 55.77%
用项目(一期工程)
2 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子技 16,702.81 19,925.10 8,807.98 44.21%
术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964.90 11,742.61 38.70 0.33%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5,000.00 45,000.00 36,371.30 80.83%
5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18,600.00 18,600.00 18,600.00 100%
金
6 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业基 10,000.00 10,000.00 4,209.51 42.10%
地项目
7 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 8,000.00 8,000.00 1,325.61 16.57%
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
8 股份回购 8,019.08 8,019.08 8,019.08 100%
9 购买 ams-OSRAM 资产 17,624.23 17,624.23 0 0
合计 163,264.76 163,264.76 90,955.23 55.71%
注:以上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 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本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11,598.29 万元,募集资
金使用及节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投入募 实际投入募 利息及现金管 预计节余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理收益(扣除 集资金
(1) (2) 手续费)(3) (4=1-2+3)
炬光科技东莞微
1 光学及应用项目 24,353.74 13,804.86 1,049.41 11,598.29
(一期工程)
注:1、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银行 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尾款,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本募投项目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本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本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于公司本次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