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8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
涉案的金额:本诉涉案金额为 21840440.45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反诉
涉案金额为 10543845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近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通知书》[(2023)苏 12 民终 1459 号]及传票等相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1 月 14 日,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
状》及传票等相关文件,原告南通通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现企业名称为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通博”)因工程合同纠
纷,将博瑞泰兴列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详见公司 2020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2)。
2022 年 8 月,博瑞泰兴收到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0)苏 1283 民初 323 号],判决如下:
(一)本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本诉原告工程款6904960.49 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以 5309712.47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以 1595248.02 元为基
数,自 2019 年 6 月 16 日计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以 6904960.49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本诉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
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双方均提起上诉,现已由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待开庭审理,详情如下:
(一)本次诉讼案号
(2023)苏 12 民终 1459 号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南通通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博瑞生物医药泰兴市有限公司
(三)开庭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
(四)上诉请求
上诉人博瑞泰兴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撤销原判决第一、三项内容,查清事实后改判或发回重审;2、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鉴定费由被上诉人南通通博承担。
上诉人南通通博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撤销(2020)苏 1283 民初323 号民事判决,依法裁定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2、两审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博瑞泰兴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案的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