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6 证券简称: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8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4 月 15 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博瑞医药”)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3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1,11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发行手续费共计人民币 81,125,361.23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9,984,638.7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全部到位,且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19]B07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累计投入金额
号 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比例
1 泰兴原料药和制剂生 35,955.20 31,209.15 86.80%
产基地(一期)
2 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 8,043.26 7,577.85 94.21%
产项目
合 计 43,998.46 38,787.00 88.1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6,829.30 万元(含利息收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详情如下: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3 年 6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海外高端制剂药品生产项目,于 2020 年 4 月开工建设,2020 年 9 月综合制
剂车间结构封顶、10 月综合仓库完成结构封顶,总部大楼于 12 月底完成结构封顶。制剂车间机电安装于 2020 年 11 月进场,已完成车间安装。由于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综合因素,对本项目材料进场、人员到位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该项目进行过程中公司竞拍获得相邻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对整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外立面效果图重新设计并报规,截止报告期末,本项目土建主体、车间装修已完成,总部大楼处于幕墙施工过程中,制剂车间处于设备验证阶段。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虽然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但并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规定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