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4-066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
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 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信惟基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1.4991% 减少至 10.4431%;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基石”)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399%,保持不变;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4.9390%减少至 13.8830%。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收到股东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发
来的书面告知函,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基 本 信 名称 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息 住所 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菊路 123 号 4 层 41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1 月 12 日-2024 年 11 月 13 日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份种类
(股) (%)
权 益 变 大宗交易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人民币普通股
动明细 -2024 年 11 月 13 日 4,950,000 0.9487
集合竞价 2024 年 11 月 13 日 560,000 0.1073 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 / 5,510,000 1.056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持股数量不变;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其相关承诺;
4、本公告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 总 股 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安徽信惟基石产业 持有股份 60,000,000 11.4991 54,490,000 10.4431
升级基金合伙企业 其中:无限
(有限合伙) 售条件股份 60,000,000 11.4991 54,490,000 10.4431
马鞍山基石智能制 持有股份 17,948,718 3.4399 17,948,718 3.4399
造产业基金合伙企 其中:无限
业(有限合伙) 售条件股份 17,948,718 3.4399 17,948,718 3.4399
持有股份 77,948,718 14.9390 72,438,718 13.8830
合计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份 77,948,718 14.9390 72,438,718 13.8830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 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3、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