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2023年8月
目录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1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6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除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8月21日15点00分
(二)会议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埃夫特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8月2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监事姚成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补选曹灿灿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件:曹灿灿女士简历
曹灿灿女士,1987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2009年8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职于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融资部;2020年3月至2022年5月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副部长;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3年2月至今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批露日,曹灿灿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经公司直接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推荐为公司监事候选人,曹灿灿女士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部部长,在间接控股股东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在直接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