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3-034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5%以上股东减持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鼎晖源霖”)持有公司股
份 50,444,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678%。上述股份为鼎晖源霖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5%以上股东鼎晖源霖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1,306,800 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6%。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0,435,600 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即 2023 年 6 月 9 日-2023 年 12 月 8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
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 20,871,2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且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上海鼎晖源霖股权投 5%以上非 IPO 前 取 得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第一大股 50,444,444 9.6678% 50,444,444 股
伙) 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称 持数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上 海 鼎 不超过: 不 超 竞 价 交 易 减 2023/6/9 ~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晖 源 霖 31,306,8 过:6% 持,不超过: 2023/12/8 格 得 金需求
股 权 投 00 股 10,435,600 股
资 合 伙 大 宗 交 易 减
企业(有 持,不超过:
限合伙) 20,871,200 股
注: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3 日,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
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关于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通过认购发行人第一次增资取得的 4,933.3333 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自发行人就第二次增资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18
年 12 月 28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通过认购发行人
第二次增资取得的 111.1111 万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相关内容,则由此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本企业在接到发行人董事会发出的本企业违反了关于股份锁定期承诺的通知之日起 20 日内将有关收益交给发行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鼎晖源霖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