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2-020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8 号文)《关于同意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446,838.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3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833.7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244.2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2,589.4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41Z0003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392.04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686.5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041.30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2,201.34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252.96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 27,5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9,400.00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252.96万元(含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2,833.74
减:券商含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5,970.02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76,863.7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658.7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2,438.67
减:支付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1,432.13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7,382.58
减: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9,400.00
减:2021年 12月 31日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27,500.00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201.34
2021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15,252.96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7 月,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芜湖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630201040025100),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81257608300),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40100100157456),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7007029200106776)。2021 年 7 月,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53900127910520)。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2630201040025100 71.4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181257608300 3,279.6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498040100100157456 1,279.8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 1307007029200106776 10,604.7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553900127910520 17.26
合 计 —— 15,252.96
注: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以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4,392.04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097.39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 5,658.72 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2,438.6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9,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1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
民币27,500.0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产品名称 存款方式 金额(万元) 到期日 存款期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5,000.00 2022.01.07 179天
公司芜湖分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000.00 2022.01.12 3 个月
公司芜湖分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5,000.00 2022.01.12 3 个月
公司芜湖分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2,000.00 2022.01.24 3 个月
公司芜湖分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2.04.19 180天
公司芜湖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4,500.00 2022.02.17 62 天
公司芜湖分行
合 计 —— —— 27,500.00 —— ——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