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1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参照《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新增发行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及归属安排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2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52,178 万股的 2.73%。其中,首次授予 1,172.8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52,178万股的2.2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2.3%;
预留 252.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 52,178 万股的 0.48%,预留
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7.7%。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6.89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计不超过 100 人,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1,418 人)不超过 7.05%,包括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 个月内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公司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以下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
(一)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运行规范;
(三)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激励对象不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下述情形:
(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二)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十一、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
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本激励计划经有权国资主管单位或授权主体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且公司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十三、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且 3 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2
目录...... 6
第一节 释义...... 7
第二节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9
第三节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
第四节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
第五节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 13
第六节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5
第七节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8
第八节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20
第九节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26
第十节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9
第十一节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32
第十二节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4
第十三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6
第十四节 附则...... 41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在本文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埃夫特 指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指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性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
激励对象 指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
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
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业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
《试行办法》 指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1、本草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草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二节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