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5 证券简称:埃夫特 公告编号:2020-011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25 日,注册地址为
合肥市寿春路 25 号,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共
有合伙人 106 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 860 人,较上一年净增 375
人;全所共有 2,800 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770 余人。
3、业务规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为 15,336.8 万元;2019
年度业务收入共计 105,772.1 万元;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报审计业务,合
计收费 25,310.66 万元,其资产均值为 97.61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5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 3 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劲勇,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后备),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福丽,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18 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会计师:崔芳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会计师:蒋玲玲,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埃夫特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埃夫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