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3 证券简称:赛伦生物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议案四: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伦生物”、“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迟到股东人数、股份额不计入表决权数,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现场推举的计票、监票人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经劝阻无效者,会议主持人可要求其退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12 月 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 12 月 18 日(周一)14 点 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青路 1288号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年 1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2月 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范志和先生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并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关于提名叶榅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2:《关于提名傅以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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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适应监管新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为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二条 为董事、监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 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 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
票制。 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1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表决应当分别进行。股东大会选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举独立董事的,中小股东表决情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
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年。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1/2。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