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3 证券简称:赛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董事长范志和先生外的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 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03
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89,379.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86.82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78,492.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位,并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9819 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特效新药及创新技术研发项目 20,000.00
2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15,000.00
3 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 5,000.00
合计 40,000.00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
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 2026年6月
厂房扩建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募投项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原计划建设实施地点为公司青浦厂区现有用地。公司 2022 年上市后,为争取更好的规划条件和发展资源,公司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拟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其他地块,并于 2022 年至 2023 年初期间对有关地块开展了考察、论证、建筑方案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2023 年上半年,由于拟选地块的获取程序所需时间与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不匹配,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决定仍按照原计划在公司青浦厂区现有用地上
规划建设。由于项目实施地点拟变更、后又调整,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建筑设计、工艺设计、地质勘测、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预评价等相关单位签署委托服务合同,针对现有用地完成了建筑方案设计、地质勘测、工艺方案初步设计等工作。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本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事项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