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3 证券简称:赛伦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1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 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6 万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03
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 89,379.1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0,886.8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92.36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981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特效新药及创新技术研发项目 20,000.00
2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 15,000.00
3 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 5,000.00
合计 40,000.00
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8,492.36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11,5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88%。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11,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部分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