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3 证券简称:赛伦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 JINXIA 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JINXIA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从事的工作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团队承接,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交接,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研发项目推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JIN XIA 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 JINXIA 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1、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JINXIA:男,1963 年 1 月出生,美国和英国国籍,博士,拥有中国居留权。
曾就职于美国洛克菲勒大学、美国罗切斯特大学,历任研究科学家、助理教授、
副教授。2012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就职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巴斯德研究所,任
研究员、疫苗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科学院特聘研究员;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8
月,就职于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任教授、转化医学研究
院疫苗与免疫研究中心主任。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首席科学家,分管研发工作,并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JINXIA 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 JINXIA
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参与的研发工作和专利情况
JINXIA 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负责组织和管理研发工作,推进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在其任职期间,公司研发方向和各研发管线无重大变化。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研发工作的持续推进和发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JINXIA 先生未参与公司已获授权专利相关的设计和开发工作,参与申请的专利为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 JIN XIA 先生签署的《保密合同》,约定在任职期间与离职后,
其均应对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其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其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
根据 JINXIA 先生签署的《离职承诺函》,其在离职后两年内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成为或担任任何抗毒素、抗血清企业的投资方、股东(为投资目的,以购买在受认可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的股票而成为股东的除外)、董事、员工(包括兼职)、顾问或代理(无论该等服务或工作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或以任何身份参与或谋求任何与抗毒素、抗血清相关的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 JINXIA 先生前往竞争对手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4、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JIN XIA 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成立以来,通过二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抗血清抗毒素核心技术体系,组建了包含机理研究、免疫技术、工艺开发升级、检测与质控四个方面的专业技术团队,覆盖了抗血清抗毒素领域研发和技术各个环节,研发技术体系分工明确、人员专业结构搭配合理、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之前 何毅明、张志平、JIN XIA
本次变动之后 何毅明、张志平
综上,JIN XIA 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研发项目推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1、目前,JINXIA 先生已完成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各研发项目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将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平稳过渡;
2、公司研发方向是以抗血清抗毒素领域为核心,现有高级管理人员、研发技术团队在抗血清抗毒素领域具有长期、丰富的研发管理和技术经验,能够支持公司研发与技术的持续发展;
3、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完善内部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机制,同时通过市场招聘、第三方推荐等多种渠道充实队伍,不断增强研发技术团队的综合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JINXIA 先生已与公司办理了相关工作的交接,与公司在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研发项目推进、核心竞争力等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JIN XIA 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未参与公司已获授权专利相关的设计和开发工作,参与申请的专利为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为职务发明创造,前述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3、目前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抗血清抗毒素研发与技术团队,现有研发技术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研发与技术的持续发展。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