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72 名激励对
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3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
和预留授予部分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共计243,495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