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的内容
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已审阅,未审计),2020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9,158,464.35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7,456,905.74 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定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8,400 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20 万元(含税),派发后的余额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0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