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7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 1 号楼43 层电力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878,7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878,7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6.7729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772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黄雷、财务总监李银耿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谢强、胡宝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金雷
1.01 先生为第三届董 33,878,747 100.0000 是
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选举金
1.01 雷先生为第三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会无特别决议议案。
2、 议案 1 对中小股东进行了单独计票,但无中小股东参会。
3、 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强、胡宝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