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2020年,受新冠疫情和四季度原材料
短缺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2019年下滑,当年未能实现
盈利。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
预期在2021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
此2020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挖掘智慧城市、车
联网和商业零售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6.4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89.2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883.00万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94.15万元。
因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且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预期在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 2020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和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且当前随着疫情形势的转变,公司订单接单量持续上升,预期在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将实现增长,公司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 2020 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实现的净利润为负,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及公司现金流状态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