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58 公司简称:优刻得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季昕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桂水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锦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一)特别表决权设置情况
1、特别表决权设置基本情况
2019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优刻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并修改公司章程,设置特别表决权。
根据特别表决权设置安排,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持有的 A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为其他股东所持有的 B 类股份每股拥有的表决权的 5 倍。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
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而发行的股票,及公司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股票,均属于 B 类股份。
2、特别表决权安排的运行期限
2019 年 3 月 17 日,公司设置特别表决权。特别表决权设立至今,运行正常。除非经公司股
东大会决议终止特别表决权安排,公司特别表决权设置将持续、长期运行。
3、持有人资格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为对公司发展或者业务增长等作出重大贡献,并且在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持续担任公司董事的人员或者该等人员实际控制的持股主体。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应当达到公司全部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10% 以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华琨符合上述要求。
4、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普通股股份拥有表决权数量的比例安排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置特别表决权的数量合计为97,688,245股 A类股份,其中季昕华持有A类股份50,831,173股,莫显峰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华琨持有A类股份23,428,536股。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股权比例(%) 表决权数量(票) 表决权比例
(%)
1 季昕华 50,831,173 11.2187 254,155,865 30.1187
2 莫显峰 23,428,536 5.1708 117,142,680 13.8820
3 华琨 23,428,536 5.1708 117,142,680 13.8820
4 其他股东 355,406,836 78.4398 355,406,836 42.1174
合计 453,095,081 100.0000 843,848,061 100.0000
5、持有人所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能够参与表决的股东大会事项范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A 类股份及 B 类股份持有人就所有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
案进行表决时,A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五票,而 B 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一票。尽管有前述安排,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 B 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i) 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ii) 改变 A 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iii) 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iv)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v)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ii)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6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3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3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6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65
第十节 财务报告......66
备查文件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目录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优刻得 指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指 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
嘉兴云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公司激励员
嘉兴云显 指 工持股平台,变更前名为西藏
云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嘉兴云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公司激励员
嘉兴云华 指 工持股平台,变更前名为西藏
云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嘉兴云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公司激励员
嘉兴云能 指 工持股平台,变更前名为西藏
云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嘉兴云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公司激励员
嘉兴云巨 指 工持股平台,变更前名为堆龙
云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嘉兴云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系公司激励员
嘉兴云优 指 工持股平台,变更前名为堆龙
云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优刻得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