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2-024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2,674,919.60 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
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819 号《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30,289,91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3.1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81.8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286,277.7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045 号《验资报告》。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三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 实施 发改委备案
资金 主体 文号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 优刻得(上海)
数据科技有限公 2020-310118-39-
1 (一期) 59,128.627771
司 03-006437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合计 69,128.627771
注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对资金使用计划做必要调整。
注 2:“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于 2020 年 09 月 18 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登记备案,备案号:202031011800001436。
注 3: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小于上述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的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贷款或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置换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4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31,712,655.45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231,712,655.4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投资总额
目金额
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
1 (一期) 59,128.627771 23,171.265545
募集资金承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投资总额 目金额
合计 59,128.627771 23,171.26554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662号)。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13,704.16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999,999.82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13,704.34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止,公司已用募集资金支付金额为57.857540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96.226415万元,需用96.226415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单位 类别 支付金额 说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费及保荐费 - 自筹资金支付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费 84.905660 自筹资金支付
北京荣大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费 2.830189 自筹资金支付
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其他费用 8.490566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96.22641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4662号)。
五、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1,712,655.45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264.15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2,674,919.60 元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1,712,655.45 元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962,264.15 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未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2年 4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并且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