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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8:优刻得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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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1-05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
何异议。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1)

  3、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20年 6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4、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6.73 元/股调整为36.6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股利人民币 21,126,608.20 元(含税)。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披露了《2019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8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6.73-0.05=36.68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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