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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8:优刻得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4

688158:优刻得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26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人数由 140 人调整为 138 人。

     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463.54 万股调整为 461.76 万股,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46 万股调整为 38.24 万股,限制性股
      票总量 500 万股保持不变。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刻得”)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5 月 3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任
何异议。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1)

  4、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对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2020年 6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5、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2 名激励对象
已申请离职,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0 人调整为 13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由 463.54 万股调整为 461.76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46 万
股调整为 38.24 万股,限制性股票总量 500 万股保持不变。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根据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优刻得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140 人调
整为 13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3.54 万股调整为 461.76 万股,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46 万股调整为 38.24 万股,限制性股票总量 500
万股保持不变。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由 140 人调整为 13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63.54 万股调
整为 461.76 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6.46 万股调整为 38.24 万股,
限制性股票总量 500 万股保持不变。

  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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