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 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
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为:沈辉(召集人)、颜爱民、FURAOSHENG;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为:黄进(召集人)、沈辉、缪培凯。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凌云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熊开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严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熊开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司新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