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31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48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86,152,000.00 元。由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共计人民币 51,760,236.35 元,余额人民币
634,391,763.65 元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通过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开设的账号 632038075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交易所手续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67,125,685.24 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9,026,314.76 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992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139,246,687.71 元,期
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97,344,221.12 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发生数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金额 日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19,026,314.76 — 619,026,314.76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628,133.55 5,661,620.81 6,289,754.36
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3,864,480.98 7,417,834.41 11,282,315.3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 61,149,048.25 78,097,639.46 139,246,687.71
支付的发行费用)
手续费支出 1,828.08 5,647.60 7,475.68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62,368,052.96 -65,023,831.84 497,344,221.12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392,368,052.96 104,976,168.16 497,344,221.12
理财产品余额 170,000,000.00 -170,000,00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账户类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支行 731906780510301 一般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66220078801100000795 一般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塘支行 632038075 一般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589875457421 一般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66090078801300000743 一般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 800000205617000001 一般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入方式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
731906780510301 活期 46,770,785.53
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220078801100000795 活期 97,438,414.96
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632038075 活期 179,679,124.08
东塘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 589875457421 活期 23,940,523.0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090078801300000743 活期 98,540,955.66
长沙井湾子支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麓山支行 800000205617000001 活期 50,974,417.88
合 计 497,344,221.12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2021 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65,385.8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041 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916,706.66元和支付发行费用3,748,679.18元的自筹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全部置换完毕。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8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0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 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松井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松井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