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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7 科创 松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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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7: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0

688157: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34.48 元/股调整为 34.15元/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25 人调整为 23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9.80 万股
调整为 68.45 万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监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及授予数量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9 日,并同
意以 34.1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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