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2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姜应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三)2020 年 12 月 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2 月 12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14)。
(四)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五)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内容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结合目前外部客观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为了应对疫情反复多发、环保市场变化和激励公司骨干团队,拟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增加净利润指标考核选项。
本次调整的内容涉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特别提示”之“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第二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之(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三条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之“五、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调整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调整前内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 30.00% 25.00%(含)至 30.00%(不含)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 65.00% 50.00%(含)至 65.00%(不含)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三个归属期
不低于 100.00% 80.00%(含)至 100.00%(不含)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 65.00% 50.00%(含)至 65.00%(不含)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二个归属期
不低于 100.00% 80.00%(含)至 100.00%(不含)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三个归属期
不低于 150.00% 120.00%(含)至 150.00%(不含)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该指标为公司核心财务指标。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营业收入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反映了公司成长能力和行业竞争力的提升。
……设定了本次激励计划 A、B 两级的业绩考核目标。其中,首次授予的 A
目标为 2021-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30.00%、65.00%、
100.00%,B 目标为 2021-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分别为 25.00%(含)
至 30.00%(不含)、50.00%(含)至 65.00%(不含)、80.00%(含)至 100.00%
(不含);预留授予的 A 目标为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分别不
低于 65.00%、100.00%、150.00%,预留授予的 B 目标为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
较 2019 年增长率分别为 50.00%(含)至 65.00%(不含)、80.00%(含)至 100.00%
(不含)、120.00%(含)至 150.00%(不含)。本计划设定的考核指标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竞争能力以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加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调整后内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2021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 2021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第一个归属期
不低于 30.00% 25.00%(含)至 30.00%(不含)
2022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 2022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不低于 65.00%;或 50.00%(含)至 65.00%(不含);或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率不 2022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率为47.00%
低于 55.00% (含)至 55.00%(不含)
2023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增长率 2023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为
不低于 100.00%;或 80.00%(含)至 100.00%(不含);或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率不 2023年净利润较2019年增长率为77.00%
低于 90.00% (含)至 90.00%(不含)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