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6 证券简称:路德环境 公告编号:2022-011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路德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同意《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多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918,4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27,552,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6.47%。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武汉路德尚源水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向武汉尚源新能环境有限公司销售设备含税额 54 万元。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系:(1)向关联方浙江林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含税额 1,500 万元;(2)向关联方普罗欧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含税额 30 万元。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2021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也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以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
保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5 亿元的担保额度。该等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进行,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古蔺路德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