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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5: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09

688155: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2 月 7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7.0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万股的 1.1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以 108 元/股的授
予价格向 147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
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3、2022 年 1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 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0)。

  4、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病身故,公司拟取消其获授的 0.4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应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拟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人调整为147 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00.00 万股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52万股调整为87.04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48万股调整为12.96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7
日,该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示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截至授予日,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实行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共计 147 名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8 元/股。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示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因此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2)监事会认为,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2 年 2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87.0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8 元/股。

    (四)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 授予日:2022 年 2 月 7 日

  2. 授予数量:87.0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万股的 1.15%

  3. 授予人数:147 人

  4. 授予价格:108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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