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9.1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股的 0.2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月12日为授予日,以71.5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职务和国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
议。2021 年 4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2)。
3、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形成《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认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该报告于 2021 年 4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1-023)。
5、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核实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授予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1 月 12 日,该授予日符合《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日,同意以 71.5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3、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核查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 月 12 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4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1. 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 月 12 日
2. 授予数量:19.14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5,988,036 股的 0.25%
3. 授予人数:34 人
4. 授予价格:71.54 元/股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6.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1)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2)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归属期限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
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类别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核心技术人员(3 人)
丁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