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1-00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模组产线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和上海先惠
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一次性签署了三份模组线采购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4,345 万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合同是戴姆勒奔驰项目在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工厂实施的模组产线采购第二包,本采购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采购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订单有大幅增长,但订单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订单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订单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且本订单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近日,公司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一次性签署了三份模组线采购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4,345 万元(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采购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一次性签署了三份模组线采购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34,345 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订单含税金额(万元) 交货期
1 镇江工厂 E(EVA)项目 3 23,400 2021 年 6 月 15 日
条模组产线
2 镇江工厂 1 条 E-M 项目模 6,850 2021 年 6 月 15 日
组产线
3 镇江工厂 1 条 EVA COPY 4,095 2021 年 5 月 15 日
模组产线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瑀
注册资本:205,000 万人民币
地址: 镇江市新区大港横山路以东、银河路以北
经营范围:动力及储能电池材料、电池、电池模组、电池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回收、销售、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化工产品除外);自有房屋租赁;电子设备、机械设备及电池相关设备的租赁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的总资产 474,533.84
万元,净资产 182,433.77 万元,净利润-5,188.25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业务往来情况如下:
年度 含税订单金额(万元) 占当年新能源业 占当年全部订单比
务订单比重 重
2017 年度 0 0.00% 0.00%
2018 年度 0 0.00% 0.00%
2019 年度 9,014.00 19.72% 13.60%
三、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一次性签署了三份模组线采购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为人民币34,345 万元(含税);
2、合同签订时间:2021 年 1 月 12 日
3、合同签订地点:江苏镇江
4、付款方式:合同结算方式主要是预付 30%,货到付 30%,验收合格付 30%,
质保金 10%;
5、交货地点: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工厂内(江苏省镇江市新区大港横山路以东、银河路以北);
6、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7、订单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8、违约责任: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9、争议解决方式:本交易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因订单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2、本次签订的合同是戴姆勒奔驰项目在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工厂实施的模组产线采购第二包,本采购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采购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订单对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五、 订单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订单有大幅增长,但订单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订单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订单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且本订单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订单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违约责任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