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48,960,884.51 元(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并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5,630,036 股,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252,014.40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252,014.4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75,630,03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252,014.4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