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先惠技术”或“公司”)拟
以募集资金 11,987,677.6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
资金 5,298,235.88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本事项已经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惠
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3
号)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8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91.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77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314.0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054.29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259.7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
上会师报字(2020)第 6479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目 募集资金投入(万
元)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 高端智能制造装 28,940.00
1 造项目 备制造
研发中心 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合计 39,94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0 年 8 月1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987,677.6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1 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 11,987,677.62 11,987,677.62
及制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合计 11,987,677.62 11,987,677.62
为满足现阶段流动资金需求,拟以募集资金 11,987,677.6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6728 号)。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90,542,913.00 元,其中承销费用人民币 66,334,028.30 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4,208,884.70 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298,235.88 元,本次拟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单位名称 类别 支付金额 说明
号 (元)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费 2,688,679.25自筹资金支付
2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审计费 2,254,716.98自筹资金支付
普通合伙)
3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 188,679.24 自筹资金支付
4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手续费及其他 73,707.58 自筹资金支付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5 武汉机构投资者服务有限 手续费及其他 73,584.91 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上海分公司
6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手续费及其他 18,867.92 自筹资金支付
合计 - 5,298,235.88 -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以 17,285,913.5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17,285,913.5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 17,285,913.5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6728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过审慎调查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说明》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 6728 号);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