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5-00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与支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升公司吸引力,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资金来源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荣秀丽女士
《关于提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荣秀丽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长荣秀丽女士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72 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2024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8,2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12%,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 41.50 元/股,最低价为 41.0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998,761.33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00,71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86 元/股,最低价为 32.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0,681,156.8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调整资金来源的原因及《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1、本次调整资金来源的原因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与支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并提升公司吸引力,在综合考虑公司货币资金储备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
发生实质变化。
2、《贷款承诺函》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就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达成合作意愿,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已经向公司出具《贷款承诺函(适用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139 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
三、本次调整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及未来资金使用规划,降低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调整资金来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全体董事
出席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
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