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3-019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66,93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251.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
华会计师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 132,100.22 130,800.2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921.60 67,921.6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50,021.82 248,721.82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唯捷精测系“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直接实施主体,为保障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7,000 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唯捷精测注册资本由 13,000 万元增加至20,000 万元。唯捷精测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定期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MA01Q1F08F
法定代表人 周颖
成立时间 2020 年 0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 1 号院 16 号楼
经营范围 半导体集成电路、电子仪器、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检测、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
仪器仪表;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电子测
量仪器;生产测试集成电路。(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唯捷精测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有助于推进“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建设发展,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唯捷精测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的决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唯捷精测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