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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53:关于使用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688153:关于使用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2-010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
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期间,使用公司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 266,93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 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251.1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
兴华会计师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 010039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        132,100.22          130,800.22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921.60            67,921.6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计                    250,021.82          248,721.82

    三、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操作
  (一)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无法独立于其他员工单独支付。此外,公司日常经营中,原材料、封装测试服务、固定资产、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等的采购难以按照研发用途和非研发用途进行拆分付款。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以及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先以自筹资金从一般结算账户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按月统计归集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于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置换公司上一自然月自筹资金已支付的款项。

  (二)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募投项目投入情况按月制作统计汇总表,对上个月公司募投项目支出明细进行归集,经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财务部。
  2、财务部每月结束后编制上一自然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汇总表,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3、付款流程审批完成后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财务部根据汇总表,统一将上一自然月发生的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在每月第十五个工作日前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公司应建立自筹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台账中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相关人员募投项目工时表、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
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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