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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0

麒麟信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麒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麒安”)

     投资金额: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信安”或
“公司”)拟与长沙扬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扬乾”)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该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其中麒麟信安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5%;长沙扬乾以货币方式出资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5%。本次投资完成后,该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相关风险提示:

  1、该控股子公司上海麒安能否取得相关核准或备案及最终取得核准或备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该控股子公司上海麒安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长沙扬乾共同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麒安,其中麒麟信安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75%;长沙扬乾以货币方式出资 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5%。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麒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出资方式及比例:麒麟信安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万元,持股比例为75%;长沙扬乾以货币方式出资 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25%。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三、其他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            长沙扬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DX6KX243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文清)


 主要经营场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东方红街道麒云路 20 号湖南麒麟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2 号厂房 301

 成立日期        2024 年 8 月 9 日

 出资额          500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东构成        普通合伙人: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
                  400 万元,占出资额的 80%;

                  有限合伙人:钱勇先生以货币方式出资 100 万元,占出资
                  额的 20%。

 与麒麟信安之间的 湖南欧拉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系麒麟信安的全资子公司,持
 其他关系说明    有长沙扬乾 80%的财产份额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代表刘文清先生系麒麟信安总经理、董事。除此之外,与
                  麒麟信安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其他说明        钱勇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资信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新成立合伙企业,不适用
 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长沙扬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上海市松江区共同投资成立上海麒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资方式、出资金额、股权比例及出资时间

  1、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1500 万元,占目标公司股份比例 75%。乙方以货币
方式出资 500 万元,占目标公司股份比例 25%。

  2、出资采取认缴制,根据目标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经协商一致后分期实缴到位,并于目标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3、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为“瑕疵出资股东”,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

  (二)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明确,目标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自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相互制衡、管理科学的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

  2、目标公司章程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在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后,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

  3、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额。

  4、因筹建目标公司产生的费用由设立后的目标公司承担。如目标公司因故未成立,甲、乙双方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设立目标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

  5、本协议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牵头负责准备目标公司成立申请材料并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递交,乙方有义务对其进行协助,及时提供办理目标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目标公司的设立提供支持。

  6、任何一方因履行目标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

  (三)目标公司未能设立的情形

  目标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甲、乙双方出现重大分歧;

  (2)因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不能实现目标公司设立目的;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目标公司不能设立。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切实执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义务的都属于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协议另一方造成损失,则违约方应负责向协议守约方进行赔偿,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合理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相关费用。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各方将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能解决的,则各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成立。根据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相关内容需要经过相关批准程序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在该批准程序完成之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自前述法定审批程序完成后当日,本协议立即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产品技术与解决方案进一步成熟和发展,业务向能源、政务、金融、交通、公共服务等多个行业覆盖以及用户分布扩张,公司需要积极建立全国区域营销体系,优化销售模式。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布局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紧抓行业信创发展新机遇,充分利用上海战略高地和当地的区位优势、完善的产业链及产业政策,加快公司核心产品操作系统、云计算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迭代演进及应用推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区域营销和技术服务体系,更好的挖掘当地市场潜力、拓展当地合作伙伴并为合作伙伴赋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规模化发展。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该控股子公司上海麒安能否取得相关核准或备案及最终取得核准或备案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该控股子公司上海麒安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未来项目进展不达预期的风险等;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推进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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