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2 证券简称:麒麟信安 公告编号:2024-013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正在进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事项,因此 2024 年 1 月份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5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102.18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
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尚未进行回购交易。公司正在进行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的开立及绑定事项,因此 2024年 1 月份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