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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3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主持,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副董事长李红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秉持着对公司及股东高度负责之态度,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且尽责地执行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带领经营团队顺利完成了 2024 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公司总经理所提交的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该年度公司的经营状况及所取得的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董事秉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等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积极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在做出决策时,董事们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与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力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在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和评估内部控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3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2,437,585 股,扣除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78,800 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401,558,78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202,642.05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100,389,696.25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9,986,562.30 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120,376,258.55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1.9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0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00,389,696.25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00%。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78,800 股,
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次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及公
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薪酬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享有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11 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薪酬方案及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真实,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拟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结构由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部分包括基本薪资及福利,变动部分体现为绩效奖金。

  关联董事王亚龙、李红燕、薛震、董振华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4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王亚龙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